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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

Here we list some of the most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about working permit in China, to which you can easily and quickly get answers. If you have any other questions or need further help after reading through those FAQs,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our customer service to enjoy free support.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的申请条件?

  •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 1.申请人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合法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学位。
    • 2.申请人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三)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 (四)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五)其他外国人员(C类)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指的是什么?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审改办正式复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审改办〔2015〕95号),同意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许可实施工作。

对来华工作90日以上的,“两证整合”即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

对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含90日),可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者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三、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何便利措施?

  • (1)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依据过往工作经历达到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除外);
  • (3)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 (4)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
  • (5)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6)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申请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 (7)申请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可以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其他外国专家可随行。获得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后可申请F签证,可多次出入境,入境后无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 (8)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 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四、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来华工作90日以上)具体流程是如何?

  • (1)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账号,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2)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或R字签证。
  • (3)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至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领取证件。
  • (4)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30日内,需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五、何种情形可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提交何种材料?具体流程是如何?

  • (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 (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 (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
  • (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
  • (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
  • (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
  • (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
  • (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
  • (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经批准的,直接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到期前,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六、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等。

七、外国人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是否还需要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根据2017年3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的决定》(第32号令)规定,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不再至被授权单位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八、我之前在试点系统/涉外就业管理系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有注册过账号,在正式系统需要重新注册吗?

  • 1、若在原来的各个系统账号信息中有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则上账号信息会从原来的系统导入到正式系统。
  • 2、若在试点系统有注册账号,且在试点系统注册时填写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尝试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原密码登录,若填写的是组织机构代码,则尝试使用组织机构代码及原密码登录。
  • 3、若试点系统未注册账号,在涉外就业管理系统有注册账号,尝试使用组织机构代码及原密码登录。
  • 4、若试点系统、涉外就业管理系统未注册账号,在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注册了账号,若账号信息中填写的组织机构代码,尝试使用组织机构代码及原密码登录。
  • 5、若原密码忘记或无法登录,可尝试使用初始密码123456登录系统,若仍无法登录,请提供重置密码申请书到深圳市外专局进行密码重置。

九、若我公司采用组织机构代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均可登录本系统,那公司使用哪一个作为账号?

由于正式系统从多个系统导入账号信息,会出现一个企业有两个账号的情况,企业选择其中一个进行资料完善提交审核。

十、如何确定我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在系统中注册?

在登录界面输入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忘了密码找我”。若单位信息已经注册则会弹出找回密码界面,若信息未注册,则会提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绑定手机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注册”。若两个号码均提示未注册,则点击“现在注册”进行注册,若其中一个号码已注册,则使用该号码登录系统。

十一、登录单位系统完善单位信息时,单位名称有误,或单位名称已经变更,无法修改怎么处理?

目前正式系统暂未提供变更单位信息中单位名称的功能,若出现导入的单位名称错误,或注册时单位名称填写错误,或单位名称已经变更,请将单位账号、正确单位名称、系统中的单位名称报送到深圳市外专局,由外专局工作人员报送给系统工程师进行修改。可通过外专局联系电话88123456或到外专局窗口报送信息。

十二、申请业务时无法上传头像怎么办?

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点击上传头像,若未弹出上传头像窗口,点击地址栏右侧,设置允许该网站弹出窗口。

十三、单位已有人员在试点系统/涉外就业管理系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申请业务,如何转移到正式系统申请后续步骤?

  • 1、若申请人在试点系统已办理许可通知,则在正式系统“境内申请许可证”中选择“已获得许可通知”,输入原人员信息(工作许可证号或基本信息)查询,若查询不到结果,跳过此步骤重新填写人员信息。提供原来申请许可通知的所有材料及申请许可证所需材料扫描件进行申请。
  • 2、若申请人持有试点系统颁发的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需要延期,可在系统“工作许可证管理”中选择工作许可证延期,输入申请人原工作许可证号、外国专家证号、外国人就业证号进行申请,若系统提示号码错误,可在“境内申请许可证”中选择第十项重新录入人员信息,提供延期工作许可证所需材料进行申请。
  • 3、工作许可证信息变更功能尚未开放,注销功能目前只适用于已导入正式系统的数据及在正式系统申请的工作许可证,若有试点系统颁发的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需要注销或变更,请在原系统申请。

十四、提交注册申请后,发现单位的某项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可在审核人员尚未审核前撤回注册申请。

十五、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所需资料有哪些?

进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指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事指南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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