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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请《外国专家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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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外国专家证》所需材料:
适用于已获得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并取得Z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
- 1. 办理外国专家业务申请报告,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并盖上单位公章;
- 2. 《外国专家证申请表》(网上申报后将表格打印,并在照片处及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 3.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存根(收原件);
- 4. 护照复印件(验原件,并提供个人信息页,Z签证页,入境盖章页或就业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 5. 专家近期大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 6. 健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需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
- 7. 中英文聘用合同、项目协议书或派遣合同,盖骑缝章(其中合同双方需明确保险责任,合同中有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条款,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 8.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能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 9. 如有随行家属,除需提供家属的护照复印件,配偶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健康证明,18岁以下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并提供其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验原件)。
- 10. 外国专家需提供“无犯罪证明”或签署“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第7、8、9、10、11项材料,如是外文,请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加盖公章的翻译件。
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